以上這些數據之增減,主要原因:1. 1991年以前,越南不准有私人企業,因此企業以國營事業為主。2.越南啟動「革新」(Doi Moi)的經濟開放、改革,針對國營事業為改革重點。越南國營事業長久在政府保護下,營運無效率,頻頻虧損,往往不如私人企業,也造成了許多問題,故政府欲藉由政策使國營事業縮減、轉型、民營化,亦降低其對國內生產毛額之貢獻。
而台商前往越南投資歷時已久,根據投審會之資料顯示,1952年台灣對越南有了第一筆投資,但當時金額不多,1968~1990年投資金額間斷,直到1991年投資金額始有較大之成長,而越南在2007年初正式加入世貿組織(WTO)後,已成為近期台商探詢的最熱門投資地點,亦為繼中國後一熱門投資重點國家,越南政府公佈之2008年外資投資金額,台灣居第二,投資金額高達86億4000萬美元,而根據全球台商服務網資料亦顯示,截至2008年6月為止,台商投資越南投資金額,累計有193億2383萬美元,居東協各國金額之冠,台商看好越南市場發展潛力,重要性不言而喻。
然而長久以來,國營事業早已構成越南產業之重要部分,延續到現在,雖然有些國營事業已轉型為民營或股份制,但卻留有很多國營事業之色彩,因此台商在前往越南投資之前,勢必要對在當地扮演重要角色之國營事業,作深入之了解。
一般而論,許多外資進入越南市場大多偏好採用與越南當地企業聯營形態,期望借助越方對當地消費者之了解與市場開發經驗、官商人脈關係、既有行銷通路、減少勞資糾紛等優勢,順利打入越南當地市場。外資進入越南市場,目標產業尤其偏好國營企業,因其有政府之背書,擁有許多優勢:1.營運常需要許多資源,如:土地、資金等,有政府之背書,國營企業較私人企業更容易取得土地徵收、銀行融資貸款,且通常可花費較少的代價取得。2.外資企業認為與國營企業合作,可獲得主管機關對待越南國營企業般,給予諸多方便與優惠,包括取得出口配額等。
然而,亦因政府之偏袒,擁有許多劣勢:1.越南國營事業,缺乏效率,產值貢獻不如外資企業及私人企業。2.越南政府偏袒勞工,勞工法制訂許多對勞工優渥之法條,工人可以罷工。3.政治迂腐,當地官員薪水偏低,各行政機關組織之官僚情形嚴重,制度不完善,佣金及紅包文化普遍,效率差,人治色彩濃厚。由以上可以看出,台商在越南投資,經營國營事業存在許多風險,這些應為台商特別注意,才能洞悉越南產業,尋求商機。
[1] 林佾靜,越南國營企業改革:回顧與檢視,2005年4月。
[3] 赴越南瞭解投資環境及部屬事業投資情形考察報告,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。